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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采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以国内食品添加剂产业,以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信用管理体系为依托,竭诚的为客户服务,在近几年中,多次改进工艺,更新设备,使我们的产品质量及品种,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同时也得到了广大用户的认同和好评,现厂内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员工180余名,采用丹麦NOYO公司提供的制造工艺和国内的先进设备,实践与科技相结合,生产出上乘优质产品。 本公司所出售产品严格按照客户要求,及时向顾客交付“零缺陷”的产品和服务。
增味剂
是指为补充、增强、改进食品中的原有口味或滋味的物质。有的称为鲜味剂或品味剂。
中国允许使用的增味剂有谷氨酸钠、-鸟苷酸二钠和5’-肌苷酸二钠5’-呈味核甘酸二钠、琥珀酸二钠和L-丙氨酸。
谷氨酸钠为含有一分子结晶水的L-谷氨酸一钠。易溶于水,在150℃时失去结晶水,210℃时发生吡咯烷酮化,生成焦谷氨酸,270℃左右时则分解。对光稳定,在碱性条件下加热发生消旋作用,呈味力降低。在PH为5以下的酸性条件下加热时易可发生吡咯烷酮化,变成焦谷氨酸,呈味力降低。在中性时加热则很少发生变化。
谷氨酸属于低毒物质。在一般用量条件下不存在毒性问题,而核甘酸系列的增味剂均广泛的存在于各种食品中。不需要特殊规定。
这些年,有开发了许多肉类提取物、酵母抽提物、水解动物蛋白和水解植物蛋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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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精
学名为邻-磺酰苯甲酰,是世界各国广泛使用的一种人工合成甜味剂,价格低廉,甜度大,其甜度相当于蔗糖的300~500倍,由于糖精在水中的溶解度低,故中国添加剂标准中规定使用其钠盐(糖精钠),量大时呈现苦味。一般认为糖精钠在体内不被分解,不被利用,大部分从尿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不改变体内酶系统的活性。全世界广泛使用糖精数十年,尚未发现对人体的毒害作用。
2.环己基胺基磺酸钠(甜蜜素)1958年在美国被列为“一般认为是安全物质”而广泛使用,但在70年代曾报道该品对动物有致癌作用,1982年的FAO/WHO报告证明无致癌性。美国FDA长期实验于1984年宣布无致癌性。但美国国家科学研究委员会和国家科学院仍认为有促癌和可能致癌作用。故在美国至今仍属于禁用于食品的物质。
3.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其甜度蔗糖的100~200倍,味感接近于蔗糖。是一种二肽衍生物,食用后在体内分解成相应的氨基酸。中国规定可用于罐头食品外的其他食品,其用量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此外也发现了许多含有天门冬氨酸的二肽衍生物,如阿力甜,亦属于氨
含食品添加剂的糖果
含食品添加剂的糖果
基酸甜味剂,属于天然原料合成,甜度高。
4.乙酰磺胺酸钾
该品对光、热(225℃)均稳定,甜感持续时间长,味感优于糖精钠,吸收后迅速从尿中排除,不在体内蓄积,与天门冬氨酰甲酯1:1合用,有明显的增效作用。
5.糖醇类甜味剂
糖醇类甜味剂属于一类天然甜味剂,其甜味与蔗糖近似,多系低热能的甜味剂。品种很多,如山梨醇、木糖醇、甘露醇和麦芽糖醇等,有的存在于天然食品中,多数的通过将相应的糖氢化所得。而其前体物则来自天然食品。由于糖醇类甜味剂升血糖指数低,也不产酸,故多用做糖尿病、肥胖病患者的甜味剂和具有防止龋齿的作用。该类物质多数具有一定的吸水性,对改善脱水食品复水性、控制结晶、降低水分活性均有一定的作用。但由于糖醇的吸收率较低,尤其是木糖醇,在大量食用时有一定的导致腹泻的能力。
6.甜叶菊甙
为甜叶菊中含的一种强甜味成分,是一种含二萜烯的糖苷。甜度约为蔗糖的300倍。但甜叶菊甙的口感差,有甘草味,浓度高时有苦味,因此往往与蔗糖、果糖、葡萄糖等混用,并与柠檬酸、苹果酸等合用以减弱苦味或通过果糖基转移酶或α-葡萄糖基转移酶使之改变结构而矫正其缺点。国外曾对其作过大量的毒性实验,均未显示毒性作用。而在食用时间较长的国家,如巴拉圭对该品已有*食用史,日本也使用达15年以上,均未见不良副作用报道。